关于聘请美国移民律师,我的亲历心得是:除非遇到复杂的情况,比如申请被拒绝,身份有可能非法,收到移民局调查或可能递解出境,需要上庭等需要律师或专业人士协助,其他的能自己做(DIY)尽量自己做。原因并不是为了省钱,而是只有自己对自己的情况最了解,对自己的申请最上心,准备的材料也会最准确。
律师(或专业人士)最大价值是经验,不是核对信息、填写表格和检查是否符合基本条件。这些事务多会是助理做,试想他她们每天处理案件和繁杂琐碎的事务,不可能像申请人自己那样精益求精的(我的中美移民“奇葩”历程(五):律所提交的诉状中,连我的生日都写错了!)
大部分是填表格的申请更适合DIY,例如:亲属移民(I-130)、基于家庭或职业的调整身份(I-485),回美纸/证(I-131),入籍(N-400) 等。
经验成份重的申请适合聘请专业人士辅助,例如:杰出人才(EB-1)、跨国公司(L-1)、投资移民(EB-5)、申请被拒后的申诉(Appeal)、逾期(overstay)、递解出境(NTA)、免除递解(Cancellation of Removal) 等。